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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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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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塑粉尘经静电喷涂回收系统回收后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喷塑粉尘经静电喷涂回收系统回收后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喷塑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气口DA001”所测项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固化有机废气:在烘房出入口上方设置集气设施,收集的有机废气及同烘房管道内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自然冷却降温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表面涂装标准限值 | 固化有机废气:在烘房出入口上方设置集气设施,收集的有机废气及同烘房管道内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自然冷却降温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检测点位“烘房固化废气处理设施排气口DA002”所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所测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示)的均值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表面涂装标准限值; | 达标 |
3 | 无组织废气加强项目管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限值 | 无组织废气加强项目管理 | 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1#、2#、3#”所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均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所测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示)的均值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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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厂房隔声 | 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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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区防渗,危废贮存点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一般防渗,办公区为简单防渗 | 分区防渗,危废贮存点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一般防渗,办公区为简单防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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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批复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金属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的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经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分类储存,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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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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