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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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1座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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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经密闭管道收集;挤出、磁帘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经密闭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由干式过滤器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生产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经密闭管道收集;挤出、磁帘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经密闭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由干式过滤器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排气筒(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3kg/h,能够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有组织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95kg/h,能够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氯化氢未检出(检出限为0.2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15m高排气筒)的要求。氯乙烯未检出(检出限为0.08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36mg/m3,排放速率0.77kg/h(15m高排气筒)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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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本项目南、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4-5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检测期间,东、西厂界为临厂共用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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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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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间1间(10m2)、危废暂存间1间(10m2) | 一般固废间1间(10m2)、危废暂存间1间(10m2)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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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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