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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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H 调节、化粪池、隔油池 | 废水排放执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动植物油及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碱喷淋塔废水经pH调节预处理、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2024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铜陵贝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的pH值及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浓度均符合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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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一级碱喷淋塔+斜板除湿+二级活性炭 | 项目氯化氢、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厂区边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4周界恶臭(异味)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的标准。 | PVC生产线混料废气及投料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卷盘生产线注塑及焊接废气、印刷及调配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斜板除湿+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 |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 有组织废气:2024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铜陵贝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氯化氢、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DA003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表 2 中小型规模的标准。 无组织废气:2024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铜陵贝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4周界恶臭(异味)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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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铺垫减振垫;空压机设于单独设备房内;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铺垫减振垫;空压机设于单独设备房内;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 |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2024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铜陵贝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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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静电处理车间、静电浸泡室、辅料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定期对防渗层进行维护。 | 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静电处理车间、静电浸泡室、辅料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定期对防渗层进行维护。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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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油墨瓶、废稀释剂瓶、废脱模剂瓶、废活性炭、废滤网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机头料等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投料、配料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破碎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油墨瓶、废脱模剂瓶、废稀释剂瓶、废弃包装物、废滤网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定期外售于物资回收部门;机头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PVC粉尘回用于生产,破碎粉尘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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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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