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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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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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 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标准要求 |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装置 |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9.03mg/m3、0.026kg/h,能够满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 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50mg/m3、1.2kg/h;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最大值为0.14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 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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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验收检测期间的噪声检测结果11月12-13日昼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为53.8-56.4dB(A),夜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为45.3-47.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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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关于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项目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库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印刷间、生活污水输送采用防渗管线,胶、油墨储存区、化粪池、危废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办公生活区采取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监测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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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处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废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水性油墨渣、废水性印刷光油桶、废水性印刷光油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处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废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水性油墨渣、废水性印刷光油桶、废水性印刷光油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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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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