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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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主要为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 | 废水中CODCr、BOD5、SS、pH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中二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项目生产冷凝水、糟场渗滤液排水、压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排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t/d,处理工艺主要为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 | pH值在7.4~7.7之间,CODCr排放浓度值在86mg/L~107mg/L之间,BOD5排放浓度值在32.8mg/L~35.1mg/L之间,SS排放浓度值在56mg/L~71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值在3.32mg/L~3.55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值在679mg/L~713mg/L之间。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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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气筒P1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 NH3、H2S有组织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酵母破碎过程全密闭,破碎粉尘、收料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破碎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酵母粉包装废气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酵母原料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酵母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一同进入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值在4.1mg/m3~4.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3kg/h~0.015kg/h之间,NH3、H2S排放浓度值分别在1.95mg/m3~2.24mg/m3之间、0.064mg/m3~0.082mg/m3,排放速率分别在6.1×10-3kg/h~6.8×10-3kg/h、2.0×10-4kg/h~2.5×10-4kg/h之间,臭气浓度厂界值在549~724。 | 达标 |
2 | 排气筒P2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 NH3、H2S有组织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干酒糟生产线收料经管道收集、出料废气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收料除尘器处理后;酒糟烘干过程密闭,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管路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套“防水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冷凝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值在4.2mg/m3~4.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0kg/h~0.012kg/h之间,NH3、H2S排放浓度值分别在1.89mg/m3~2.17mg/m3之间、0.066mg/m3~0.081mg/m3,排放速率分别在4.4×10-3kg/h~5.2×10-3kg/h、1.5×10-4kg/h~2.0×10-4kg/h之间,臭气浓度厂界值在549~724。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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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 厂房隔声、减振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处在52dB(A)~56dB(A)之间,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处在40dB(A)~43dB(A)之间。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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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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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机油、机油桶等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污泥、废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间位于车间西侧,固废间能够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废间位于车间西侧,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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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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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识别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370285-2024-145-L。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