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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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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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V光氧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 | UV光氧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覆膜、上光、贴盒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至“UV光氧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浓度为6.88~7.22mg/m3,排放速率为0.0339~0.0374kg/h,去除效率为85~87%;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15米高排气筒)的限制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和去除效率>70%的要求。 | 达标 |
2 | UV光氧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 | UV光氧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危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现有“UV光氧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浓度为4.05~ 4.21mg/m3,排放速率为0.0198~0.0203kg/h,去除效率为92%。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15米高排气筒)的限制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和去除效率>70%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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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检测期间,东、北厂界为临厂共用墙,不具备监测条件。西、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53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的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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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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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0m2) | 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0m2) | 已落实 |
2 | 危废暂存间1座(30m2) | 危废暂存间1座(30m2)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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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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