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酸雾净化塔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 |
1#酸雾净化塔(“三级动力波钠碱法洗涤脱硫+臭氧脱硝+湿电除雾”)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h。 |
焙烧1#酸雾净化塔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砷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2 |
4#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 |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通过一根36米高排气筒排放 |
对该排放口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3 |
2#酸雾净化塔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及《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 |
接料室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布袋除尘器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h。预处理后废气送入2#酸雾净化塔(碱液吸收塔)处理。上清槽、给料槽、粗硒一次中转槽、置硒反应釜、粗硒压滤机等废气采用2#酸雾净化塔(碱液吸收塔)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45000m3/h。 |
对该排放口颗粒物、SO2、H2SO4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4 |
8#酸雾吸收塔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 |
8#酸雾吸收塔采用两级碱液吸收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2500m3/h。 |
对该排放口HCl、Cl2、H2SO4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5 |
9#氨气吸收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4554-1993)表2 |
9#氨气吸收塔分为水吸收塔和稀酸吸收塔两部分,其中分银反应釜、沉银反应釜及附属槽罐等高浓度含氨废气经水吸收塔处理后再同浓密机、表面过滤器等低浓度含氨废气一并经稀酸吸收塔吸收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对该排放口氨污染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6 |
19#酸雾吸收塔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 |
19#酸雾吸收塔为两级碱液吸收工艺理,设计处理能力为71000m3/h。 |
对该排放口HCl、Cl2、H2SO4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7 |
碲精制浇铸布袋除尘器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 |
碲精制浇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8000m3/h。 |
对该排放口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8 |
12#布袋除尘器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 |
银转炉出口废气经表面冷却器冷却后由一套脉冲式布袋收尘器处理(12#),银转炉环集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最终合并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对该排放口氮氧化物、颗粒物、铅、砷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9 |
16#氨气净化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
铂钯精制加氨反应釜、实验室通风柜等含氨废气经16#氨气净化塔(酸液吸收)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对该排放口氨污染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10 |
17#酸雾净化塔 |
氮氧化物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氯化氢,氯(氯气)等因子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排放限值要求 |
铂钯厂房反应釜、煅烧炉、槽罐废气及金电解系统废气经17#酸雾净化塔(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对该排放口HCl、Cl2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11 |
20#造液吸收塔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 |
粗金粉煮洗槽(铂钯厂房煮洗废气)、银电解造液废气等高浓度氮氧化物废气,银电解槽及附属储罐废气等低浓度氮氧化物废气一并经20#造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 具体处理工艺为金银精炼硝酸溶银(造液)和铂钯精炼硝酸煮洗产生的高浓度氮氧化物废气经反应釜出口高效冷凝回流后进入四级射流喷射塔进行处理(药剂为尿素溶液),再同低浓度氮氧化物废气一并进入两级尿素喷淋塔进行处理。 |
对该排放口氮氧化物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12 |
15#风机排放口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标准 |
金、银浇铸废气集中收集后直接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对该排放口颗粒物、NOX 、As 、Pb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13 |
11#硫化吸收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4554-1993)表2 |
11#硫化吸收塔采用碱液吸收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22000m3/h。 |
对该排放口硫化氢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14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吸收塔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8000m3/h。 |
对该排放口HCl、H2SO4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
15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厂区2台天然气锅炉废气(4t/h、6t/h)分别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
对两锅炉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等因子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3次。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