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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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排放限值;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生活污水进入重庆海蓝川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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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废气经各注塑机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所在建筑屋顶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约20m。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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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产噪设备布置于室内,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衰减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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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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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由交厂家、物资回收单位处置或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场处置 ;一般固废暂存应采取“ 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等措施。危险废物包含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应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处置。 | 厂房西南角新设置一处一般固废暂存点,建筑面积约10㎡,张贴相应标识标牌,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原辅料拆包及产品包装时产生的废包装料、修剪工艺产生的废边角余料、不合格品等,上述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和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处理。本项目在厂房东南角新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用于存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重庆融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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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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