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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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 pH 值:7.8、悬浮物:23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2 mg/L、化学需氧量:105 mg/L、氨氮:22 mg/L、总磷:2.89 mg/L、动植物油类:0.50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33 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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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 mg/m3 | 达标 |
2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在线催化燃烧脱附 CO 系统”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统)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在线催化燃烧脱附 CO 系统”治理设施处理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2.17 mg/m3 | 达标 |
3 |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在线催化燃烧脱附 CO 系统”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TPU 薄膜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统)经集气罩收集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在线催化燃烧脱附 CO 系统”治理设施处理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2.30 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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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 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对声源采用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禁止强噪声源夜间作业 | 东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 类限值要求,西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 类限值要求 | 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 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对声源采用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禁止强噪声源夜间作业 | 厂界东侧外 1m 处和厂界西侧外 1m 处的厂界噪声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2~64 dB(A),厂界噪声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2-54 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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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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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公司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完好)统一收集后交供应商回用。布袋捕集的粉尘收集后由本单位回收利用。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破损)和废催化剂均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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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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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 强建设期、运营期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已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取 得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表 , 备 案 编 号 为 : 441220-2024-0002-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