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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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规定限值),同时满足南安市金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已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金淘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金淘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未开展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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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92-2015)表4及表9标准限值,详见表1-2;其中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详见表1-3。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表1中的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淮 | 在备料、发泡和清洗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96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92-2015)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6.67×10-3~7.13×10-3,臭气浓度最大值356,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7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92-2015)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0.29mg/m3,臭气浓度16,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1.7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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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采取了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8.7~64.0dB(A)范围内,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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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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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各类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暫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贮存堆场应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申报、转移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已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暂存间,已与有资质处置危废的单位签单危废处置合同。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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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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