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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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 厂区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 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的日均值分别为7.3、16.25mg/L、5.45mg/L、10.125mg/L、0.0341mg/L、0.086mg/L、1.40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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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下料、打孔、面板工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中央除尘器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门内填充及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一般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 3-2017)相关标准要求 | 下料、打孔、面板工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中央除尘器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门内填充及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 有组织废气:DA0001除尘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DA002有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9×10-3kg/h。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57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3mg/m3。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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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噪设备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产噪设备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 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1.6~57.4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2~45.2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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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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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收集金属粉尘及热熔胶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玻璃磨边、清洗沉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白乳胶桶由厂家回收;白乳胶内包装袋、硅酮结构胶废包装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热熔胶包装袋经厂区固废间暂存后外售;一般废包装材料中的白乳胶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和沾染其他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包括白乳胶内包装袋、硅酮结构胶的废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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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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