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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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O+气浮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喷漆水帘水经隔油池+混凝沉淀预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高效氧化+凝聚沉淀)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范围、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LAS和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LAS最大日均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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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塔+干式过滤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 6-2018)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 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水性漆喷漆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 6-2018)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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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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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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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废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 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 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识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废油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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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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