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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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汇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陆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场地拖洗废水: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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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且项目拆解车间等均为半封闭式钢棚结构,空气流通性好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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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隔声、消声、 减振、距离衰减等 综合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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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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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分为生产产生的废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等可用一般工业废物和皮制品等不可用一般工业废物; ①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可将废钢铁、有色金属、玻璃、轮胎、可用零部件等可再生利用废料共计13485.7t/a,分类回收,并作为其他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的生产原料进行销售。 ②项目拆解过程产生的其他不可利用固体废物,包含破玻璃、废橡胶、废塑料以及灰尘等,共计512t/a,属于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分类收集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厂区,运至政府指定一般固废处置场所处置。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工作人员生活办公产生,其主要成分为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工作人员50人,年工作 300天,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日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15t/a),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餐厨垃圾是指食物残渣和废料,一般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称为“餐前垃圾”,主要成分为菜叶、果皮、食品包装袋等,饭后的食物残余称为餐后垃圾(泔脚、潲水)。本项目员工餐厨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天计,项目定员50人,即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4.5t/a。餐厨分类收集,及时清理,餐前垃圾(主要为菜叶、果皮、食品包装袋等,约占60%)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后垃圾(泔脚、潲水,约占40%)采用潲水桶收集后委托有餐饮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4)危险废物: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清洁废水处理系统中废油、污泥,汽车拆解过程中的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电子、电容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各类废油液(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液等),废制冷剂,废机油滤清器等; ①隔油沉淀产生的吸油毡、沉淀池污泥:项目隔油沉淀池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吸油毡、沉淀池污泥为0.8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HW08类别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具有毒性、易燃性。项目建设单位应设专人定期清掏,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处置。 ②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底泥: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底泥约为76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HW08类别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199-08,具有毒性、易燃性。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处置。 ③废蓄电池:项目废旧车辆中的废蓄电池产生量为126t/a,该类废物多含铅、稀硫酸等危险物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HW31类别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是900-052-31。同时,废蓄电池也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本项目对蓄电池仅进行拆除、厂区不进一步拆解,项目应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废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运输应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最大单次贮存量不应大于30t,所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时间不超过60d,评价要求所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过磅称重,严格控制贮存量。同时废蓄电池储存应设有金属外框加固的专业塑料箱即周转箱(1t)(防止存放的废铅酸蓄电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渗),周转箱下方设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放设耐酸、防渗塑料托盘,可有效收集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电解液,主用于废电池破损产生电解液的三重防护,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④废液化气罐 拆解过程中产生废液化气罐,产生量49t/a,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废物,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无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但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故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打孔后存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废尾气净化装置 项目废尾气净化装置多为废弃含汞零部件及尾气催化剂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HW50类别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9-50,具有毒性;同时,废尾气净化装置也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根据工程分析,废尾气净化剂产生量为3.5t/a;项目应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⑥各类废油液(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等) 项目废旧车辆拆解过程中抽取的各类废油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 HW08 类别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是 900-199-08,具有毒性、易燃性;同时,各类废油液也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根据工程分析,各类废油液产生量为76t/a;项目应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⑦废制冷剂 项目废旧车辆拆解过程中抽取的废制冷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HW49类别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是900-041-49,具有毒性和感染性;同时,废制冷剂也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根据工程分析,废制冷剂产生量为4.5t/a;项目应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⑧废电路板及电子器 项目废旧车辆中的废电路板及电子器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 HW49 类别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是 900-045-49,具有毒性;同时,废电路板及电子器也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根据工程分析,废电路板及电子器产生量为13.3t/a;项目应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⑨项目在人工拆解过程中将产生沾上油污的手套和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版》(2021年1月1日),其废物代码为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的豁免内容;在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条件下,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含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产生量约 0.5t/a,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分为生产产生的废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等可用一般工业废物和皮制品等不可用一般工业废物。 ①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可将废钢铁、有色金属、玻璃、轮胎、可用零部件等可再生利用废料分类回收,并作为其他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的生产原料进行销售。 ②项目拆解过程产生的其他不可利用固体废物,包含破玻璃、废橡胶、废塑料以及灰尘等分类收集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厂区,运至政府指定一般固废处置场所处置。 (2)生活垃圾 厂区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清洁废水处理系统中废油、污泥,汽车拆解过程中的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电子、电容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各类废油液(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液等),废制冷剂,废机油滤清器等)。 ①隔油沉淀产生的吸油毡、沉淀池污泥:项目隔油沉淀池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吸油毡、沉淀池污泥设专人定期清掏,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处置。 ②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底泥: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底泥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处置。 ③废蓄电池:项目废旧车辆中的废蓄电池仅进行拆除、厂区不进一步拆解,项目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废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运输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最大单次贮存量不应大于30t,所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时间不超过60d,所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过磅称重,严格控制贮存量。同时废蓄电池储存设有金属外框加固的专业塑料箱即周转箱(防止存放的废铅酸蓄电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渗),周转箱下方设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放设耐酸、防渗塑料托盘,可有效收集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电解液,主用于废电池破损产生电解液的三重防护,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④废液化气罐 拆解过程中产生废液化气罐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打孔后存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废尾气净化装置 项目废尾气净化装置多为废弃含汞零部件及尾气催化剂等,项目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⑥各类废油液(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等) 项目废旧车辆拆解过程中抽取的各类废油液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⑦废制冷剂 项目废旧车辆拆解过程中抽取的废制冷剂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⑧废电路板及电子器 项目废旧车辆中的废电路板及电子器件严格执行分类集中收集制度,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进行回收清运,统一进行安全处置。 ⑨项目在人工拆解过程中将产生沾上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含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经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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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绿化、规范合理的处理项目产生的三废 | 加强绿化、规范合理的处理项目产生的三废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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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④加强车间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增强车间工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责任。⑤产品、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贮运工程风险防范措施执行;加强危废暂存间的管理。 | 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④加强车间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增强车间工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责任。⑤产品、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贮运工程风险防范措施执行;加强危废暂存间的管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