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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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无 | 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依托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厂区处理能力为18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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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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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 变电站及工业园区内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云南绿色钢城化念物流园规划道路两侧20±5m范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变电站及工业园区内线路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云南绿色钢城化念物流园规划道路两侧20±5m范围内线路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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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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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桶 | 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 | 已落实 |
2 | 依托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的危废暂存间 | 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事故废油依托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的危废暂存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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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电线路会定期进行巡检,应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 | 本项目设有专人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检,并定期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 | 已落实 |
2 | ①优化塔基选址,尽量减少耕地以及林地的占用。 ②合理选择牵张场地,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及林地。 ③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临时用地。 ④设计采用高塔穿越的方式以减少林木砍伐。 ⑤塔基位于坡地区域,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塔型基础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植被破坏。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越界施工,禁止滥砍滥伐。 ②施工过程中禁止向用地范围外的农田倾倒弃土以及生活垃圾。 ③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④加强用火管理,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⑤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 | 项目在选址时,优化设计方案,减少了耕地以及林地的占用;合理选择牵张场地,尽量避免了占用耕地及林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临时用地;采用高塔穿越的方式以减少林木砍伐;塔基位于坡地区域,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塔型基础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了植被破坏。①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未越界施工、滥砍滥伐。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未随意倾倒。 ③项目在施工期加强了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教育,未猎杀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④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期用火管理,施工人员未带明火进入林区,施工时未发生发森林火灾,未造成重大生态损失。 ⑤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带入外来物种。 | 已落实 |
3 | ①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等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 ②保存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或复耕提供良好的土壤。 ③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尽快进行组装,减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 ④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 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 |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了乔木、灌木等植株,减小了生物量损失。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保存了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土,为后续植被恢复或复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③项目施工时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快速进行了组装,减少了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 ④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 ⑤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后带出施工区域,未随意丢弃,文明施工,施工痕迹已清除。 | 已落实 |
4 | ①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 ②塔基施工结束后可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人工植被恢复,增加塔基处植被盖度。 ③临时占用的林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林地恢复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要求建设。 ④临时占用的耕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复耕,复耕土地质量须恢复到占用前水平,或优于占用前水平。 ⑤对于永久性占用的林地,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异地补偿的方法恢复,原则上应损失多少必须补充多少,并采取人工抚育至少5年的措施,使每公顷生物量不低于原有水平,并向被征用单位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向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⑥对于永久占用的耕地,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要求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耕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对于施工期临时占用的土地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建设;塔基占地范围内已进行人工植被恢复,增加了塔基处植被盖度; 临时占用的耕地在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复耕。 对于永久性占用的林地,已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异地补偿的方法恢复,并采取人工抚育的措施,使每公顷生物量不低于原有水平,并向被征用单位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并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对于永久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补偿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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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集油坑和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②定期对事故油池中的积水进行抽排,确保事故油池处于空置状态。 ③若主变发生事故,将及时通知废油处置单位到场,对事故油进行油水分离净化后产生的废油由资质单位当场带走进行处理,不在变电站内进行暂存,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①本项目每个站内集油坑和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②项目定期对事故油池中的积水进行抽排,确保事故油池处于空置状态。 ③项目运营期若主变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废油处置单位到场,对事故油进行油水分离净化后产生的废油由资质单位当场带走进行处理,不在变电站内进行暂存,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