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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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本项目依托厂区内原有的污水处理站,厂区内设有一座处理能力为25t/h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水解+生物接触氧化+接触沉淀”。处理循环水和加香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4 次/天,2 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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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喷淋+活性炭吸附+27m高空排放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已落实,本项目新增一套除尘系统(产品名称:脉冲喷吹扁袋式除尘器,型号:DLMC3/3/15-BDN1,过滤面积:135㎡),生产过程中喂料、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烟草粉尘通过集气罩统一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本次新增的异味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最终由27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3 次/天,2 天 | 达标 |
2 | 喷淋+活性炭吸附+27m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已落实,本项目新增一套异味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喷淋+活性炭”(喷淋水箱规格为:1.2*0.5*0.8m,共3个;活性炭吸附柜规格为:4.5*3.2*2.5m),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香机风机尾气、储柜局部异味、除尘系统尾气经异味处理系统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DA007)排放。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4 次/天,2 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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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消声、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限值 | 已落实,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机器,将高噪声设备安排在厂房中间位置,墙体隔声、减振、消声,在气动噪声设备上设置消声装置,并在其底座设置防震装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2 次/天,2 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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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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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灯管、废润滑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须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均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已落实,本项目依托厂区内原有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已采取硬底化、防渗处理,并设置了导流沟和集水槽,废灯管和废润滑脂经收集、分类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进行更换新活性炭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将废弃的活性炭带走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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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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