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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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落实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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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机废气(总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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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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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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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废物须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如废洗板水、废活性炭等,应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废助焊剂桶、废洗板水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 已落实生活垃圾全部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废弃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由于本项目所有的电子器件加工均属于代工,因此此类一般固废均交回给委托方进行处置。废洗板水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盛洗板水空桶和助焊剂空桶可交回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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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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