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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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纳管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 第19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中的相关要求(其中LAS进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新改扩)三级标准) | 企业委托无锡市国松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对此项目的废水站进行设计,废水站设计日最大处理能力为2000m3/d,含锑废水、退浆废水、其他高浓废水收集后进高浓废水混凝反应池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通过机械格栅、高温冷却塔、气浮装置、水解厌氧、高密度沉淀池、气浮装置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 2024年1月24日、25日对废水站开展监测 | 达标 |
2 | 中水回用设施 | 根据《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本项目回用于印染工艺的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 附录 C 回用水水质建议中规定的回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厂区冲洗地面的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限值;回用于冷却塔循环用水、废气喷淋用水的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标准。 | 回用水经气浮装置、砂滤、碳滤、超滤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 | 2024年1月24日、25日对回用水开展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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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浸涂废气处理设施(DA001)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两级水喷淋 | 2023年8月16日、17日开展监测 | 达标 |
2 | 定型废气处理设施(DA002)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大型喷淋洗涤塔+多管喷淋洗涤+除雾均流层+高能离子吸附过滤(静电)+除湿脱白处理 | 2023年8月16日、17日开展监测 | 达标 |
3 | 定型废气处理设施(DA003)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大型喷淋洗涤塔+多管喷淋洗涤+除雾均流层+高能离子吸附过滤(静电)+除湿脱白处理 | 2023年8月16日、17日开展监测 | 达标 |
4 | 废水站废气处理设施(DA004)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等离子处理 | 2023年8月16日、17日开展监测 | 达标 |
5 | 称料废气处理设施(DA005)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 | 2023年8月16日、17日开展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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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加装防振垫片、隔声降噪、定期检修等措施 | 2023年8月16日、17日开展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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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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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实行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采用高效的污泥脱水设备,实现污泥减量化。规范设置有足够暂存能力的危废堆场,做到防晒、防风、防雨、防渗,建设其废液收集、疏导系统,并纳入废水末端处理系统;严格执行和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立规范的台账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不得在厂区随意堆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移。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一期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料和纱线、定型废油、废水处理污泥、染化原料废弃物、废机油、废油桶、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于企业废水站处理工艺的改进,实际无废活性炭、废RO膜产生,其他固体废物的产生均与环评一致。企业在厂区南侧建设一个面积为15m2的危废仓库,为密闭单间,堆场外粘贴危险废物堆场的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仓库地面硬化且地面及墙裙均有防腐防渗的环氧地坪漆,危废仓库四周均有导流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危废仓库的选址、设计、运行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危险废物分别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台州泓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绿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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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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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产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台州市恒虹印染砂洗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在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331002-2023-025-L。台州市恒虹印染砂洗有限公司已经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执行队伍,并针对抢险抢修、医疗急救、环境监测等各方面指定了专职人员,明确了主要职责和任务。应急组织包括应急救援指挥部,并设立了消防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治安组、应急监测组、物资保障组、对外联络组等二级机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的管理,建立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该公司通过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其生产安全制度主要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器材管理档案》等。公司通过以上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对于降低突发环境事件起到较大作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