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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1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产能增加60万吨工程)

山西省 - 阳泉市 - 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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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刘建忠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段云龙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1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产能增加60万吨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B06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项目地址:
南娄镇北上社村上社煤矿现有场地内
项目总投资:
5800.33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660.49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阳审管城环批复〔2023〕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1-2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140321MA0HAC9Y5C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25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24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40311MA0JT63756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09064646_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10万吨验收专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09064646_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_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ouryq.com/epa/2341.html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1-02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4-01
竣工日期:
2023-12-29
营业单位代码:
91140000X02205667P
营业单位名称: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6
行业名称: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最终行业代码:
B610
最终行业名称: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矿井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4/1928-2019)、《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2016) 新建1座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0m³/d,矿井水采用“提升泵站+预沉调节池+化学氧化池+初沉池+生物脱氮氧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反渗透+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井下降尘洒水、绿化、道路洒水及洗煤厂生产用水,多余废水达标排放。 2023年10月,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阳泉市环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扩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至此新建1座2000m³/d矿井水处理站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矿井水处理站废水监测结果,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限值要求。 达标
2 生活污水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16) 本工程不新增职工,利用上社煤矿现有职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0m³/d,处理能力完全满足生活污水的全部处理要求。本工程更换生活污水处理站更换压滤机,其余依托原有。 根据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监测结果,除总硬度外,其余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限值要求。 达标
3 初期雨水收集池 依托原有工业场地东侧一座容积为500m³的地下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主井筛分楼布袋除尘器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20mg/m³ DMC-525型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 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主井筛分楼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均满足限值要求。 达标
2 管状输送系统布袋除尘器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20mg/m³ DMC-525型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 根据监测报告结果,管状输送系统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均满足限值要求。 达标
3 燃气锅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1929-2019) 本次产能核增后,仍利用工业场地内现有锅炉进行采暖及洗浴,不新增锅炉及热风炉,利用现有18台锅炉及热风炉,气源为本矿瓦斯,属清洁能源。现有18台燃气锅炉中有15台锅炉烟气采用超低氮燃烧机+FGR烟气再循环系统净化处理,剩余3台采用低温氧化还原脱硝技术净化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 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限值要求。 达标
4 储煤棚地面全部硬化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采用筒仓和全封闭式储煤场储存,储煤棚地面全部硬化,库顶设置可覆盖全厂的喷淋洒水装置,基本上消除了粉尘的产生。 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工业场地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270-202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室内安装、消声器、柔性接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按环评要求建设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厂界噪声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场地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油脂库、机修间等为重点防渗区,工业场地内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地下半地下水池等污废水收集、处理与回用区为一般防渗区,工业场地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 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库已按环评要求开展防渗,其他利旧
2 污染源头控制措施:评价要求在运营期间对产生污废水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对输水管线进行定期巡检,发现泄漏情况及时处理与修复 按环评要求开展工作
3 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管理:评价建议建立评价区的区域地下水监控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点位与监测项目、监测频率与监测因子、监测设备与监测人员等。 按环评要求开展工作
4 供水预案:对井田范围内的许家沟、杨家沟村制定供水预案,注重对村庄水井水位及水质的跟踪监测,出现问题立即启动供水预案,保证居民用水不受影响。 已落实环评要求,制定了供水预案
5 地下水水资源损失减缓措施:开采期间涵养水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立地下水观测网系统;做好雨季或非正常状态下的矿井防排水工作 按环评要求开展工作
6 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矿方运营期间一旦出现非正常情况发生污染物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或发现跟踪监测水井出现水质污染情况,应立即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按环评要求开展工作
7 上社煤矿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掘进矸石、筛分矸、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矿井水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手套、废乳化液、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井下掘进矸石不升井,全部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依托原有。筛分矸全部回填井下。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选煤厂末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依托原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用于充填井下废弃巷道。经调查,矸石井下回填系统短期内建设不成,目前矸石外运至寿阳县汇建利鑫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填埋处置,待矸石井下回填系统建设完成,矸石全部回填井下。本工程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发生变化,经工业场地封闭式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是煤泥,压滤后全部掺入产品煤中销售。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上社煤矿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掘进矸石、筛分矸、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矿井水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手套、废乳化液、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井下掘进矸石不升井,全部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依托原有。筛分矸全部回填井下。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选煤厂末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依托原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用于充填井下废弃巷道。经调查,矸石井下回填系统短期内建设不成,目前矸石外运至寿阳县汇建利鑫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填埋处置,待矸石井下回填系统建设完成,矸石全部回填井下。本工程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发生变化,经工业场地封闭式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是煤泥,压滤后全部掺入产品煤中销售。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表沉陷保护措施:许家沟、北上社、南上社均位于已有采空区内,项目对村庄均留设煤柱,根据调查,项目开采未对村庄造成影响,现有的保护措施可行。杨家沟—留设10m宽的保护煤柱;保安煤柱根据表土层厚度、基岩厚度和移动角(表土移动角45°,基岩移动角72°)采用垂线法留设保安煤柱。项目工业场地位于已有采空区内,项目已留设煤柱,根据调查,项目开采未对其造成影响,现有的保护措施可行。项目风井场地、上社二景煤矿工业场地均留设15m宽的保护煤柱;保安煤柱根据表土层厚度、基岩厚度和移动角(表土移动角45°,基岩移动角72°)采用垂线法留设保安煤柱。井田内有不可移动文物杨家沟村龙王庙,上社煤矿严格按照要求划定禁采区。评价要求在雨季到来前要及时对沟谷中因煤矿采掘造成的地表裂缝等破坏及时填补,减轻煤矿开采对地表汇水的影响。制定供水预案,注重对村庄水井水位及水质的跟踪监测,出现问题立即启动供水预案,保证居民用水不受影响。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已落实
2 工业场地水土保持措施:工业场地绿化措施——在生产区要结合各种生产设施的特点,种植高低相结合的乔灌木,形成隔离林带,防止污染扩散;办公及居住区应以美化环境为主,种植绿篱、布置花坛、草坪等。道路的绿化以种植行道树为主,选择油松、杨、榆树、落叶松等,树间距5-6米,形成沿道路的绿化带。防洪排涝——工业场地已按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建设了排水明(暗)沟,保证场内排水畅通。护坡工程——为防止水土流失,矿方已对场地进行防护工程,如:建护坡、挡墙等。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已落实
3 井田内生态治理措施:水土保持工程——井田范围内通透性较好,一般降水可渗入其中,不会发生地表径流。但有外来水源,集水面增大,此种情况会引起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故井田范围首先要注意其安全性。井田范围内在降雨强度较大时会引起面蚀,面蚀严重时,可进而形成浅沟和切沟。故井田范围首先必须作好水土保持工程。对裂缝治理措施——根据裂缝宽度大小,对较小裂缝经耕地平整恢复原状,对裂缝采取充填、平整的顺序,使耕地恢复原状,以减小雨水侵蚀,减轻水土流失。对塌方、滑坡的治理措施——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对塌方或滑坡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水进入塌方或滑坡处,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可减缓塌方或滑坡加剧。待影响停止稳定后,在塌方体进行护坡工程,对滑坡采取滑坡治理工程,主要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植树造林、开展绿化——在矿井开发建设中,应有绿化规划,全民动员、群策群动,大面积地开展植树造林,选用适宜本地区生长的植物栽种,在单项工程设计中应有绿化设计作为一项重要的环保工程来对待。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已落实
4 对地下水影响的恢复措施:评价提出在生产中应加强对地下水情况的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观测期间从村庄井泉所在区域开采前1年至所在区域开采后3年结束。 按环评要求落实 已落实
5 闭矿后恢复措施: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地表移动变形影响,仍采用运营期的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农田得到治理,植被得以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地表塌陷恢复治理期按矿井停产后2年计。废弃煤矿工业场地再利用措施——对工业场地内各种建筑设施可根据当地村庄、或企业需要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办公区、食堂、库房等。对当地不能利用的矿井各种井筒等采取封闭措施,以免对附近人群活动造成意外伤害。对废弃运煤道路采用土地平整、人工种植植被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对不能利用场地,宜恢复为耕地。对废弃工业场地采取的工程措施主要有:拆除旧场地上残余房屋设施,并挖除地基部分设施、硬化地面,原场地深翻、覆土。复垦时应保持原有地形坡度基本不变,进行平整土地、深耕深翻、增肥改土。一般翻耕深度约20-30cm。 目前矿井未服务期满,服务期满后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B06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地区:山西省 - 阳泉市 - 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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