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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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2024年1月4日-5日监测2天,每天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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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注胶过程使用的UR3601A和UR3601B两种胶水挥发长生的VOCs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收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2024年1月4日-5日监测2天、每天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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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设备;在总平面部署中考虑噪声源布置等 | 2024年1月4日-5日监测2天,昼间监测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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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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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区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金属废料、废无纺布、废纤维纸、废空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拖运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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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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