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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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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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口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乙烯、氯化氢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 中其他区域标准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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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厂房隔声 | 项目厂界噪声昼、夜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规定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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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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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应分类收集后依托本单位厂区现有固废点进行暂存,交由相应废品回收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废活性炭、废灯管和废油桶等,应分类收集后依托本单位厂区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 项目营运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废活性炭、废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20m2。 本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10m2,采取“四防”措施,设置托盘,用于分类堆放危废,后将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企业已与重庆清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危废暂存间有标牌标识与台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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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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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同时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1)一般固废暂存 一般固废暂存区布置在厂区东北侧,存放过程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2)危险废物暂存 危险废物暂存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建筑面积10m2。做好防渗、防雨、防泄漏处理,设置托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有固定的存放地点,配有名称、性质、泄露处理措施等警示牌;一定时间内,由公司专人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回收,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渗漏、防抛洒,按照联单管理办法管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