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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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预处理系统(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厌氧系统(UASB+中沉池)+MBR系统(两级A/O+外置管式超滤)+纳滤+反渗透,浓缩液采用DTRO深度处理 | COD:32mg/l;氨氮:0.258mg/l;砷:0.0013mg/l;汞:0.00004Lmg/l;镉:0.05Lmg/l;铅:0.2Lmg/l;总铬:0.004Lmg/l;六价铬:0.004L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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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设施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 颗粒物:20Lmg/l;二氧化硫:14mg/l;氮氧化物:193mg/l;二噁英:0.00095ng TEQ/m3;铜:1.90ug/Nm3;镍:8.4ug/Nm3;铬:10.7ug/Nm3;锑:0.8Lug/Nm3;锰:9.94ug/Nm3;钴:2Lug/Nm3;汞及其化合物:0.04ug/N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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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 | 采用先进工艺,选用优质设备,隔声减震 | 昼间:57.1dB(A),夜间:47.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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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垃圾库、油罐区、卸料大厅、危废暂存间、飞灰固化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 | 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采用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采用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垃圾库、油罐区、卸料大厅、危废暂存间、飞灰固化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 | |
2 | 该项目炉渣依托现有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在转运前应配套建设不低于一周的临时贮存点;生活垃圾和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运至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飞灰填埋工程专区填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蓄电池、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该项目炉渣依托现有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在转运前应配套建设不低于一周的临时贮存点;生活垃圾和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运至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飞灰填埋工程专区填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蓄电池、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湖北天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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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项目炉渣依托现有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在转运前应配套建设不低于一周的临时贮存点;生活垃圾和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运至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飞灰填埋工程专区填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蓄电池、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该项目炉渣依托现有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在转运前应配套建设不低于一周的临时贮存点;生活垃圾和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运至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飞灰填埋工程专区填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蓄电池、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湖北天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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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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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牧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 | 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牧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牧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