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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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总氮、总磷、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 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提取工序产生废水以及蒸汽冷凝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调节+混凝沉淀+A2O”;处理能力:30m3/d)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pH、COD、SS、NH3-N、BOD5、动植物油类、TP和TN检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总氮、总磷、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总氮、总磷、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pH、COD、SS、NH3-N、BOD5、动植物油类、TP和TN检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总氮、总磷、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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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取干燥收粉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提取干燥收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在2023年09月14日至09月15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植提车间干燥收粉废气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食品车间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食品车间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回风井连接到1根管子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品车间粉尘废气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保健食品车间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保健食品车间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回风井连接到1根管子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保健食品车间破壁、干燥、混料粉尘废气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4 | 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对应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中燃气锅炉对应标准 |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蒸汽发生器自带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在2023年09月14日至09月15日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对应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中燃气锅炉对应标准。 | 达标 |
5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密闭收集通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6 |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十万级洁净区干燥粉尘和非十万级洁净区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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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局,并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 在2023年08月23日至0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两日厂界噪声昼间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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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和防渗区设计要求。按照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重点和一般防渗区域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源头控制,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项目针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除重点防渗区域以外一般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 |
2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化建设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处置)场所,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在项目区露天堆放和焚烧任何固体废物。 | 原料废弃物、滤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原材料包装废弃物、废吸油布、胶囊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过滤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弃培养基使用蒸汽灭菌锅进行灭菌处理后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检验室和化验室废液分类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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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化建设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处置)场所,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在项目区露天堆放和焚烧任何固体废物。 | 原料废弃物、滤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原材料包装废弃物、废吸油布、胶囊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过滤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弃培养基使用蒸汽灭菌锅进行灭菌处理后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检验室和化验室废液分类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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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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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和防渗区设计要求。按照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重点和一般防渗区域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源头控制,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项目针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除重点防渗区域以外一般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