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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闽桂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材料制造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荔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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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罗永峰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陈燕武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荔浦闽桂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材料制造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C303砖瓦_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项目地址:
青山镇荔江村凉亭屯大冲亭岭
项目总投资:
15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0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荔环审〔2022〕7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3-09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50100MA5PRCQ8X8,91450107MA5NBFUW00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8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50331MAA7D6H07Q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9100032_(红章)荔浦闽桂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材料制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9100032_荔浦闽桂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_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proid=3f1a5560a73e99b7f986a2f74bb179ff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08-01
营业单位代码:
91450331MAA7D6H07Q
营业单位名称:
荔浦闽桂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6
行业名称: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031
最终行业名称: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隧道窑烟气收集后经过多级水幕除尘+双碱湿法脱硫设施处理+65米高排气筒排放。脱硫除尘水循环回用。 无。脱硫除尘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未设置排放口。 达标
2 雨水沉淀池 初期雨水通过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生产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无。初期雨水不外排 达标
3 化粪池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人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 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未设置排放口。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多级水幕除尘+双碱湿法脱硫设施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2021修改单 隧道窑烟气(烟尘、SO2、NOx、氟化物)采用多级水幕除尘+双碱湿法脱硫设施处理+65m烟囱(DA001)排放。 由8月1日到8月31日自动监测数据可知,窑烟囱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91.48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要求的排放限值(150mg/m3)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2.30mg/m3、0.39 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所规定的排放限值(30mg/m3、200mg/m3)要求,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氟化物排放浓度均值为0.42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所规定的排放限值(3mg/m3),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05mg/m3、0.039mg/m3、ND,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mg/m3、0.5mg/m3、0.02mg/m3)要求。 达标
2 布袋除尘器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项目搅拌、破碎、筛分等工序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破碎及筛分粉尘产尘点设置集尘罩,由引风机引至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最后在车间内进一步洒水喷淋降尘。 验收监测期间破碎、筛分及搅拌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22.25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0mg/m3),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封闭、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厂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023年8月5~6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6.3,位于厂界北面。夜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46.1,位于厂界北面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除尘渣、沉淀池底泥和生活垃圾。不合格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渣和沉淀池底泥经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建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废矿物油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能随意丢弃,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固体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1.已按批文要求执行。不合格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渣和沉淀池底泥经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建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已按批文要求执行。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固体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荔浦市万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管理局报告。 已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了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50331-2022-048-L),储备应急物资,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桂林市荔浦生态环境局报告。 已落实

荔浦闽桂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荔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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