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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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参照执行GB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 | 已建设 | 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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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熔化炉产生的烟尘废气排放参照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提出的排放限值要求;再生熔化炉、搅拌分离器废气中烟尘及氟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化炉燃天然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参照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氟化物和铅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 | 熔化炉采用集烟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搅拌分离器设置在半封闭的操作间内,操作间顶部设集气罩;共配套5台耐高温玻纤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并入熔化炉废气排气筒一同排放; 粉尘袋装收集区密闭,仅出入口设卷帘门;袋式除尘器卸灰区设在密闭隔间内,并设集气罩负压集气。 | 项目目前设置5台耐高温玻纤滤料脉冲袋式除尘器,熔化炉、加热炉、搅拌分离器 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熔化炉与袋式除尘器分布如图3.2-4-2所示),处理后的尾气合并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14.75mg/m³≤20mg/m³;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9mg/m³≤50mg/m³;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为6mg/m³≤200mg/m³;烟气黑度≤1级;氟化物排平均放浓度为0.7265mg/m³ ≤3mg/m³;砷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0001mg/m³≤0.4mg/m³;铅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0184mg/m³≤0.1mg/m³;锡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129mg/m³≤1mg/m³;镉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001285mg/m³≤0.005mg/m³;铬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0306mg/m³≤1mg/m³;镉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002715mg/m³≤1mg/m³;二噁英类平均排放浓度为0.12 ng TEQ/Nm3≤0.5 ng TEQ/Nm3,项目熔化炉产生的烟尘废气排放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提出的排放限值要求;熔化炉、搅拌分离器废气中烟尘及氟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相关限值;熔化炉燃天然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即: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氟化物≤3mg/m3、铅及其化合物≤0.1mg/m3、砷及其化合物≤0.4mg/m3、锡及其化合物≤1mg/m3;镉及其化合物≤0.05mg/m3;锑及其化合物≤1mg/m3、铬及其化合物≤1mg/m3;二噁英类≤0.5ng TEQ/Nm3,能够达标排放。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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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安装减震垫、关闭生产车间门窗,避免休息时间作业,利用距离衰减和围墙隔声减振等措施 | 本项目所监测的 4 个点位昼间等效声级排放值在 55.7dB(A)~64.7dB(A)≤6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能够达标排放。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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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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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书中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和综合利用措施。设立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在粉尘袋装收集区内设置氧化锌渣堆场,分别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 | 项目产生的氧化锌渣由氧化锌厂进行回收利用,回用于氧化锌生产;废坩埚主要成分为石墨,可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含锌粉尘、废滤袋按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由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各项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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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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