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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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池、化粪池 | 夏阁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列出部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废水pH最小值为7.3,其他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COD:68mg/L、氨氮:2.17mg/L、BOD5:16.59mg/L、SS:14mg/L、TP:0.26mg/L、石油类:<0.06mg/L | 达标 |
2 | 再生一体化循环系统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再生一体化循环系统 | 不外排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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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炉内排烟通道收集达标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 | 挤压车间1#、2#时效炉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DA001和DA00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小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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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置于密闭厂房内;生产设备均安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空压机、水泵等安装减振基座;风管、水管外包裹隔音材料;引风机进出口风处设置消声器;设备、管道合理布局。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四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57dB(A),均小于65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5~47dB(A),均小于55dB(A);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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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防渗并进行监测。本次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模具碱洗、模具碱液废液处理、循环水系统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制定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项目熔铸内容不再生产,对照要求,铝压延加工项目不需要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故本次阶段性验收地下水监测井未建。 项目落实分区防渗,危化品库地面,模具碱洗池及碱洗废水处理池、事故废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挤压车间生产区域、循环水泵站、液氮气化站、压缩空气站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 |
2 | 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该项目在准保护区调出以前,不得在准保护内设置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危废应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各项举措,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营运期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返回熔炼路重熔使用,模具生产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冷却水系统过滤废物用于绿化填土,废树脂由设备厂商回收。 | 项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送环卫部门处理; 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模具生产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冷却水系统过滤废物用于绿化填土,废树脂由设备厂商回收。 危险废物:本次阶段性验收巢湖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尚未调出,故未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不在厂区暂存,并委托安徽鑫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 原环评阶段项目废片碱包装袋设计由供应商直接回收作为包装材料从新包装使用,实现资源化利用,故未没有纳入固废管理,本次阶段性验收将废片碱包装袋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并委托安徽鑫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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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该项目在准保护区调出以前,不得在准保护内设置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危废应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各项举措,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营运期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返回熔炼路重熔使用,模具生产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冷却水系统过滤废物用于绿化填土,废树脂由设备厂商回收。 | 项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送环卫部门处理; 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模具生产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冷却水系统过滤废物用于绿化填土,废树脂由设备厂商回收。 危险废物:本次阶段性验收巢湖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尚未调出,故未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不在厂区暂存,并委托安徽鑫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 原环评阶段项目废片碱包装袋设计由供应商直接回收作为包装材料从新包装使用,实现资源化利用,故未没有纳入固废管理,本次阶段性验收将废片碱包装袋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并委托安徽鑫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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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和设计规程施工作业,通过合理设置变电站布局、合理采取屏蔽措施等方式,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磁场所致的公众曝露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主变应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110kV主变设备声功率级不超68dB(A),变电站应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变电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 | 项目建设过程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报告书》要求和设计规程施工作业,合理设置变电站布局、合理采取屏蔽措施等方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升压站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标准限值,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生产调度楼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标准限值,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变电站边界和敏感点(生产调度楼)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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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故应急池1座,1200m3;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应急物资,液氨储罐及危化品库围堰 | 实际建设事故应急池2座,总容积共1200m3;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经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181-2023-058-L);已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危化品库设施防渗托盘。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