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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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中测得pH值浓度范围为6.8-7.1,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348mg/L,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48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98.0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3.58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达标排放至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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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激光切割烟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 | 激光切割烟尘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3mg/m3,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雕刻切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 | 雕刻切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4mg/m3,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涂装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1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 密闭车间、经集气管道+两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涂装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4mg/m3、5.67mg/m3。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1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4 |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 表2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 | / |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92mg/m3、1.92mg/m3,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 表2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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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性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保养与检修 | 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中测得昼间最大噪声为58.7dB,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7.5dB,项目厂界四周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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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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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产生的固废、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直接由原厂家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木质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湖南省嵩辉竹木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直接由湖南荣桥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由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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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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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 本厂严格履行了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了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了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目前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309222023064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