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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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 项目废水主要为湿帘用水排污水、空舍冲洗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限值要求,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外排。 经检测废水中pH、水温、SS、BOD5、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化物、全盐量、粪大肠菌群最大值分别为7.7~7.9(无量纲)、20.2℃、96mg/L、51.2mg/L、180mg/L、<0.05mg/L、221mg/L、0.12mg/L、978mg/L、3.2×104MPN/L,满足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标准值中的旱作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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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864.864万m3/a。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8(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0375kg/h、0.0001107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鸡粪暂存间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鸡粪暂存间密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842.4万m3/a。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3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0376kg/h、0.000127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3 | 低氮燃烧、水喷淋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低氮燃烧、水喷淋 |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1231.2万m3/a,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4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0 kg/h,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0038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73×10-8 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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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 | 低噪设备 | 经监测,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7.2dB(A),夜间噪声值最大为48.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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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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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废库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鸡、鸡粪、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栅渣、污泥、生物质燃烧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消毒剂废包装、医疗及疫苗器具、废活性炭。 鸡粪、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产生量分别为5544t/a、1.54t/a、0.091t/a,收集后外售有机肥厂家制作有机肥。生物质燃烧灰渣产生量为2.97t/a,收集后收集后作为土壤肥料外卖。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产生量为2.16t/a,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5.4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病死鸡年产生量为10.78t/a,委托沂水北斗星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按《动物防疫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废消毒剂包装袋,医疗及疫苗器具、废活性炭产生量分别为0.005t/a、0.256t/a、0.63t/a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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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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