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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核电辐射监督性系统中心实验室

福建省 - 宁德市 - 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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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461环境保护监测
蒋正江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郑砚国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霞浦核电辐射监督性系统中心实验室
项目类别: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 M746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 M7461环境保护监测
项目地址:
霞浦经济开发区尾岭山东南部E-07地块
项目总投资:
5976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2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霞环保审〔2021〕2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3-23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50902MA32CXE845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5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1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50900MA32U56G0D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4125217_Part2核电实验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4125217_Part1核电实验室-验收文本.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fjhb.org/yanshou/28279.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2-10-31
营业单位代码:
91350900MA32U56G0D
营业单位名称:
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98
行业名称: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最终行业代码:
M7461
最终行业名称:
环境保护监测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碱中和设施、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的B标排放标准限值 酸碱中和设施、化粪池 项目综合废水排放口两日平均浓度分别为pH 8~8.1(无量纲)、氨氮38.0mg/L、悬浮物89mg/L、CODcr273.5mg/L、BOD5 132.5mg/L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环境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管道中段设置的活性炭过滤器过滤后引至屋顶统一排放 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两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085mg/m3、0.32mg/m3、2.035mg/m3、237.5(无量纲) 达标
2 监督性监测前沿站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管道中段设置的活性炭过滤器过滤后引至屋顶统一排放 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两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485mg/m3、0.555mg/m3、1.55mg/m3、21.5(无量纲),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495kg/h、0.00185kg/h、0.0052kg/h 达标
3 监督性流出物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流出物实验室废气通过操作台上的抽风机抽至屋顶,经“初效和中效+二级化学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064mg/m3、0.665mg/m3、1.53mg/m3,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4kg/h、0.00435kg/h、0.00955kg/h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墙体隔音、加强管理、基础减震、隔声屏障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墙体隔音、加强管理、基础减震、隔声屏障 厂界昼间噪声在44~59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49dB(A)之间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废环境样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废实验用品及其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含重金属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③放射性废液、废活性炭(含放射性)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①废环境样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废实验用品及其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含重金属废液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③放射性废液、废活性炭(含放射性)集中收集后送往核电厂(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放射性三废处理系统处理;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项目消防水池水泵房位于车库地下一层,设有消防水池300m³,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补水,中心实验室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5L/s,一次火灾持续时间为2h,可确保中心实验室发生火灾风险时,消防系统可有效覆盖,控制火灾险情。 此外,当实验室在样品检测过程中发现气溶胶中放射性物质浓度超标,将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活性炭按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置,立即将样品及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活性炭按放射性物质进行处处置,即集中收集后送往核电厂(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放射性三废处理系统处理。 已落实
相关项目

霞浦核电辐射监督性系统中心实验室

福建省 - 宁德市 - 霞浦县

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行业:M7461环境保护监测
地区:福建省 - 宁德市 - 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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