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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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河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召陵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废水总排放口废水检测结果为:pH监测结果范围为 7.1~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范围为74~78mg/L,平均值为78.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结果范围为18.5~22.9mg/L,平均值为20.5mg/L;悬浮物监测结果范围为26~33mg/L,平均值为29.5mg/L;氨氮监测结果范围为6.75~7.30mg/L,平均值为7.01mg/L;动植物油监测结果范围为0.19~0.30mg/L,平均值为0.255mg/L;粪大肠菌群数(MPN/L)监测结果范围为1.8×103~3.5×103MPN/L,平均值为2.6×103MPN/L;总氮监测结果范围为9.04~9.85mg/L,平均值为9.46mg/L;总磷监测结果范围为0.51~0.59mg/L,平均值为0.55mg/L;石油类监测结果范围为0.40~0.50mg/L,平均值为0.4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结果范围为5.12~5.88mg/L,平均值为5.53mg/L;色度(稀释倍数)监测结果范围为8~10倍,平均值为9倍;总氰化物监测结果范围为0.205~0.241mg/L,平均值为0.224mg/L;挥发酚监测结果范围为0.201~0.283mg/L,平均值为0.242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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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洒除臭剂等 | 河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 | 喷洒除臭剂等 | 验收期间,召陵妇女儿童医院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为:氨气最大浓度为0.19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19mg/m3,甲烷最大浓度为4.26×10-4mg/m3,臭气深度均小于10,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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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厂界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基础减振、厂界隔声等 | 召陵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北、西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范围为昼间51-57dB(A),夜间:45-47dB(A),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北、西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东、南厂界为共用厂界,不满足厂界噪声监测条件,故未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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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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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情况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环评要求,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有危废协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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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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