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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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车间清洗废水排入浓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在厂区出入口中间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运输车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导流渠流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后的洗车废水流入清水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项目车间清洗废水排入浓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在厂区出入口中间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运输车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导流渠流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后的洗车废水流入清水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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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阶段性建设废钢渣生产线污染源为颚破机、锤破、振筛,入料口设置三面围挡,上方安装集气罩+喷雾抑尘装置:出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风量60000m3/h)+18m高排气筒,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浓度要求:排放浓度≤10mg/m3。 | 阶段性建设废钢渣生产线污染源为颚破机、锤破、振筛,入料口设置三面围挡,上方安装集气罩+喷雾抑尘装置:出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风量60000m3/h)+18m高排气筒, | 鄂破工序、振筛工序、锤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的最高浓度为:4.8mg/m3,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浓度要求:排放浓度≤1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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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 | 厂界南侧与其它企业共用厂界,故不布设监测点位。厂界东、西、北侧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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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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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砂、尾渣、废渣、除尘灰、废矿物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其中,尾矿砂、尾渣、废渣、除尘灰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泥饼送丰南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矿物油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油桶于危废间暂存后由厂家定期回收用于原用途;本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砂、尾渣、废渣、除尘灰、废矿物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其中,尾矿砂、尾渣、废渣、除尘灰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泥饼送丰南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矿物油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油桶于危废间暂存后由厂家定期回收用于原用途;本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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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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