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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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 厂房配套建设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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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一体设备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的表A.1规定的限值。 | 有机废气:车间密闭+集气罩+“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一体设备”+DA001排气筒(25m) |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在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的情况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29×10-3kg/h,处理效率为31%-41%(因进口浓度较小,故处理效率未能体现最大处理能力,根据本项目活性炭检测报告可知,活性炭限值为673mg/g,符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的通知》(厦环大气〔2023〕6 号)中:“采用蜂窝活性炭作吸附剂,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中的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3mg/m3,封闭设施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3中的相应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应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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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震、墙体隔音、加强管理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配套 |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在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的情况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6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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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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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现场核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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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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