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三级化粪池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其他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燃气炉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执行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15米排气筒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减振、隔音、消音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了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