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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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湖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喷漆废水作为危废处理;打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湖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 项目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监测值均达到湖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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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1#排气筒;水帘柜+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2#排气筒;水帘除尘装置。 |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表A.1中排放限值。 | 木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1#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经水帘柜+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2#排气筒排放;贴皮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帘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监测值达到了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漆雾(颗粒物)和木工车间除尘设施出口颗粒物监测值达到了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厂界非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监测值达到了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排放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h监测均值达到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表A.1中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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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合理布局、隔音减振、使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及管理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合理布局、隔音减振、使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及管理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在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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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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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次品外售处理,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喷漆废水、废漆渣、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过滤棉集中收集后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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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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