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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源之和旅行用品厂(一期)

广东省 - 东莞市 - 中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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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东莞市中堂源之和旅行用品厂(一期)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C292塑料制品业 -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项目地址:
北王路中堂段186号之一101室
项目总投资:
8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东环建〔2024〕2979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4-06-2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1900MA53F6007Q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13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17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2441900MADH2CCL8X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7115417370_2、东莞市中堂源之和旅行用品厂(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7115417393_1、东莞市中堂源之和旅行用品厂(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913Y5qG1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7-22
调试结束日期:
2024-10-21
竣工日期:
2024-07-18
营业单位代码:
92441900MADH2CCL8X
营业单位名称:
东莞市中堂源之和旅行用品厂(个体工商户)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3
行业名称:
塑料制品业
最终行业代码:
C2929
最终行业名称: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中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中堂水道 由《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GDHJ-24070193)表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 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成型、挤出压片工序产生的非甲烷 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 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注塑成型、挤出压片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非甲烷总烃和异味(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注塑成型、挤出压片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由《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GDHJ-24070193)表明,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减振、车间隔声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 通过采取降噪、减振和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 由《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GDHJ-24070193)表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的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鲜百吉生物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广东省 - 东莞市 - 中堂镇

东莞市锐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广东省 - 东莞市 - 中堂镇

东莞市中堂源之和旅行用品厂(个体工商户)

行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地区:广东省 - 东莞市 - 中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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