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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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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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充填站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经由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 充填站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225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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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增加基础减震、优化车间布局 | 厂界各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6.2~59.8dB(A)之间,厂界各点位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4.9~48.4dB(A)之间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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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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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贮存和综合利用工作。采矿废石部分用于井下填充,剩余提升出井后综合利用;选矿尾砂部分充填采空区,部分外售,剩余排至现有尾矿库处置;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充填站及选矿厂浮选车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油抹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车间,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废种类进行分区存放,并设立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充填站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充填站。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验收期间尚未产生废机油。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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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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