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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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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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组织废气 | 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的表 5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浓度最大值1.89 mg/m3<4 mg/m3,排放浓度能达到《石 油 炼 制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31570-2015)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的浓度最大值1.54mg/m3<6mg/m3,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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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产噪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各类产噪设备均采取了有效的减振、降噪、隔音等措施。 | 本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测点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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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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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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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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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设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设施,并配备足够应急物资,安排专人加强对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日常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设备和物资可有效使用,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储罐视频监控系统、DCS 和 GDS 控制系统。新建一级防控体系:储罐区域地坪、防护隔堤、防火堤等风险防控设施,二级防控体系: 依托乙烯厂现有事故池(有效容积为 10000m3)、三级防控体系: 依托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事故池 (有效容积为 70000m3)和切换阀门,严防 事故状态下废水直排入龙潭川或松花江 |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20203-2023-036-重大[重大-大气(Q3-M3-E1)+重大-水(Q3-M2-E1)]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