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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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废气收集管理 | 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硫酸雾排放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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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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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 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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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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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项目依托共性工厂已建成的一般固废贮存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普通原料包装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共性工厂划分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内,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企业目前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于东莞市新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暂存并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库时相关台账,处置由东莞市新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并做好相关联单记录。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由共性工厂单独划分,面积约为5平方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滤芯、废槽液、槽渣、废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使用的片碱、硝酸、硫酸、磷酸等化学品后会产生废化学品包装桶,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桶收集后交生产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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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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