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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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北控三河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用小型医疗废水一体化处理器,污水处理器为地上式一体机,处理规模为0.035m3/h,处理工艺为“过滤+臭氧消毒”。 | 项目医疗废水一体化处理器排放口所测指标 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监测结果满足北控三河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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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动物排泄物及时清理消毒后喷洒除臭剂;对当天使用的住院笼舍及时清洗;项目各房间设置移动式紫外消毒灯,对各房间异味进行消毒杀菌;项目设置一套排风系统,通过风机加强通风换气,排风口位于楼顶靠近燕灵路一侧。 | 项目厂界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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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项目西边界执行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标准,南、北、东边界执行1类标准。 | 加强管理,夜间不接诊;对动物约束、管理和安抚;空调外机安装减振垫,楼顶围墙隔声;污水处理器密闭,排风系统排风口位于楼顶靠近燕灵路一侧,项目采用墙壁隔声、隔音门。 | 项目南、东、北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1 类标准限值,西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4 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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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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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宠物毛发、粪便、尿垫和猫砂消毒处理后袋装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医疗废物暂存于一楼医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水过滤残渣和废紫外灯管暂存于一楼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宠物毛发、宠物粪便(先采用生石灰消毒后喷洒消毒剂)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交由廊坊嘉德恒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水一体化处理器过滤残渣和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廊坊新奥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动物尸体交由三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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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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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污水处理设施的风险防范措施 A、建设单位应配有专用集水箱,在发生事故情况下,当医疗废水一体化处理器出水不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时,污水不能外排,可对医疗废水进行暂时收集,待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B、在日常运营中加强废水处理设备设施及废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②药品管理及存储 对于药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药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监测库存。 ③传染病、疫情等卫生风险措施 做好医院内部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对于患病宠物和可疑患病宠物应加强管理。院内要进行房舍隔离,严密消毒(用具、饲料、粪便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一旦发现宠物传染病或疑是宠物疫情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不得接收患传染病或疫情的宠物。注意房间通风换气,每晚进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杀菌。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④医疗废物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应设专人责任负责制,负责人在接管前应全面学习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的有关法规和操作方法。做好医疗废物有关资料的记录。医疗废物暂存于专用的密闭医废桶,做好标识、标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出入库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出入库台账,对医疗废物进库、入库、数量、日期等进行记录。记录最少保存 3 年。 ⑤危废和医废暂存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废暂存间和医废暂存间要求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露的围堰、接触危险物质的隔板和墙体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防渗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安装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危险物质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存放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等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液态危废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类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本项目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设备间和危废暂存间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 已落实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