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综合污水处理站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收集后经管道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工艺:“隔油+气浮混凝+酸碱中和+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沉淀+砂滤+炭滤+超滤+RO反渗透”,处理能力:5t/d),处理后出水回用于酸雾净化塔补水、厕所冲水及厂区绿化用水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达标 |
2 | 电镀废水处理站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收集后经单独管道排入电镀废水处理站(工艺:“pH调节+混凝反应+斜管沉淀+砂滤+炭滤+超滤+RO反渗透+MVR蒸发系统”,处理能力:1.5t/d),处理后全部回用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5#电镀车间酸雾净化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 项目5#电镀车间酸洗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活化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收集后通入2套酸雾净化塔(8#、9#)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项目5#电镀车间酸洗废气DA006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1.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1kg/h,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标准限制30mg/m3,氯化氢排放标准限制30mg/m3);DA006排气筒出口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0.7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69kg/h,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标准限制30mg/m3,氯化氢排放标准限制30mg/m3)。 | 达标 |
2 | 4#电镀车间酸雾净化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 项目4#电镀车间酸洗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活化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2套酸雾净化塔(2#、7#)处理,处理后共用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项目1#、4#电镀车间酸洗废气DA001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1.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9kg/h,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标准限制30mg/m3,氯化氢排放标准限制30mg/m3);DA001排气筒出口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0.7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58kg/h,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标准限制30mg/m3,氯化氢排放标准限制30mg/m3)。 | 达标 |
3 | 恶臭气体生物滴滤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收集后通入现有1台生物滴滤塔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DA004排气筒出口氨浓度最大值为0.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83kg/h,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H2S排放量0.33kg/h,NH3排放量4.9kg/h);DA004排气筒出口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123kg/h,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H2S排放量0.33kg/h,NH3排放量4.9kg/h)。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55,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2000)。 | 达标 |
4 | 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项目危废间内进行单独密闭,并对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进行负压收集,收集后通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项目危废间DA005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1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23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求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 项目厂界噪声值昼间为53dB(A)~5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金属碎屑、废绝缘胶带、废RO过滤膜(纯水制备及综合废水处理)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污、含油污泥、废硫酸、废盐酸、镀槽槽液、槽渣、含镍污泥、蒸发残渣、废滤芯、废RO过滤膜(含镍)、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金属碎屑、废绝缘胶带、废RO过滤膜(纯水制备及综合废水处理)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污、含油污泥、废硫酸、废盐酸、镀槽槽液、槽渣、含镍污泥、蒸发残渣、废滤芯、废RO过滤膜(含镍)、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依托现有工程事故收集池120m3,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管网、防渗漏围堰、个人防护装备等 | 依托现有工程事故收集池120m3,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管网、防渗漏围堰、个人防护装备等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