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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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引至东莞市大岭山镇连马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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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未收集到的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漆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被收集的臭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开料、成型、钻孔、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喷漆、晾干、喷漆清洁工序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 项目喷漆、晾干、喷漆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喷涂漆雾经水帘柜预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再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开料、成型、钻孔、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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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间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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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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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项目已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工业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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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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