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 依托厂区原有三级化粪设施,以及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 正常 | 达标 |
2 | 冷却水循环使用系统 | 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不开展检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注塑、刷胶、喷胶、灌胶、粘贴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刷胶、喷胶、灌胶、粘贴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注塑、刷胶、喷胶、灌胶、粘贴工序建成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正常 | 达标 |
2 | 包装工序加强机械通风设施 | 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包装工序所在车间加强通风 | 正常 | 达标 |
3 | 激光切割、切管工序加强机械通风设施 | 激光切割、切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激光切割、切管工序加强机械通风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噪声控制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 值。 | 合理布局设备,生产设施尽量远离厂界,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建成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仓,并和相应的有资质回收单位签订转移协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配套消防事故应急设施,制定环保设施巡查制度,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