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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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W001综合污水处理站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厌氧水解+接触氧化+砂滤+活性炭吸附(备用)”工艺处理。 | 在DW001综合污水处理站排口(★1#)布置废水监测点,监测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氯 | 达标 |
2 | DW002废水收集池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 | 本项目将原废乳化液处理线的调节池改造为废水收集池,收集废水后投加重金属捕捉剂絮凝沉淀(定期排放沉淀污泥),在去除废水中的微量重金属且经检测达标后,再排至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 | 在DW002废水收集池排口(★2#)布置废水监测点,监测中汞、镉、铅、镍、砷、铬、六价铬 | 达标 |
3 | DW004生活污水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后,进入废水总排放口 | 在DW004生活污水排口(★3#)布置废水监测点,监测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类、总氮、总磷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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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转轮/DA010排气筒出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附录A;《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 | 废桶处置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中的“活性炭转轮”,处理后经22m综合废气排放口DA010排出 | 本次验收在DA010排气筒出口◎1#布置有组织废气监测点,监测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酯类、丙酮、甲醇、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乙烯、2-丁酮、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异丙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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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北厂界噪声考核4类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考核3类区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座减振等方式控制噪声排放 | 本次验收针对本项目在厂界四周共设置了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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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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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土〔2020〕50号)等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分类规范并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或厂内自行处置。 | 本项目固废已按环评及相关规定收集、分类、贮存及处置。厂内现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均符合相关要求。固废依托厂区现有固废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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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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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应按《报告书》意见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修编《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确保环境安全,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做好各项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本项目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1月11日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备案,备案号为01-310000-2023-2001-M。巨浪公司已将土壤与地下水纳入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与台账记录工作。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