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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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 A2O处理设施一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 已监测 | 达标 |
2 | 钻孔、磨边废水治理设施 | / | 混凝沉淀处理设施一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无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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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漆废气治理设施 | 总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1套,处理后通过1条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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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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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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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漆桶、漆渣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碎玻璃、沉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合同,执行联单制度,危废仓库已做好防渗、防漏、防盗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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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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