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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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治理设施 | 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包括DMAC回收装置蒸汽回收液、冷却循环水系统用水、高盐水及泄漏测试用水、混合PVP和PES废水、抽真空补充水、纺丝工序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等。3、4#PES透析器生产线废水产生情况详见3.4章节(水源及水平衡)。 混合PVP和PES用水、抽真空补充水、纺丝工序水洗用水及喷淋塔用水流入DMAC回收装置进行回用处理,不对外排放。DMAC回收系统,采用MVR型DMAC回收装置进行DMAC回收利用;设备全密闭回收,主要通过减压蒸馏,通过不同温度将DMAC和水进行分离,凝固槽中出来的纤维丝再进入水箱中进行水洗,凝固槽温度控制在50℃。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保洁废水、生产废水(DMAC回收装置蒸汽回收液、冷却循环水系统用水、高盐水及泄漏测试用水)合并后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派河。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在6.9~7.0;悬浮物浓度值在5~8mg/L之间;化学需氧量浓度值在20~30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值在7.1~10.2mg/L之间;氨氮浓度值在1.90~2.97mg/L之间;石油类浓度值在0.33~0.49mg/L之间。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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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治理设施 | VOCs参照上海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并根据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进行校核。 | 扩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纺丝工序和DMAC回收装置产生的不凝气体等。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车间内扩建。 (1)纺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纺丝工序产生的DMAC挥发气体由风机引入喷淋塔(3#纺织工序、4#纺织工序各安装一台喷淋塔)进行吸收处理,再利用管道引入“沸石转轮+RTO废气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7m)排放,含DMAC水溶液引入DMAC回收系统进行DMAC回收提纯。 3#纺织工序、4#纺织工序各安装一台风机,环评中风机风量均为8000m3/h,实际安装的风机风量均为7200m3/h。(2)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通过洁净车间室内空气循环系统净化处理,再经“活性炭纤维+沸石转轮+RTO废气燃烧装置”处理,利用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尼普洛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的注塑设备是安装在10万级洁净厂房内,温度常年控制在16-26℃,湿度在45-60 RCH之间。外界新风由风机引入,新风量为10%-30%,循环风量70%,洁净厂房内外压差为5 Pa。 洁净厂房内空气循环使用,循环次数为15-20次/h,通过G4初效过滤器,F8中效过滤器,H13高效过滤器进入生产车间内。其中,G4初效过滤器采用无纺布做滤料用于空调系统的初级过滤,主要过滤≥5um以上的尘埃粒子。过滤效率为70-90%;F8中效过滤器采用无纺布做滤料过滤器效率对粒径≥0.5μm,过滤效率为75-90%;H13高效过滤器采用玻璃纤维做滤料过滤效率对粒径≥0.3μm,过滤效率为≥99.97%。 (3)DMAC回收系统产生的不凝气体 项目纺丝生产线采用1套DMAC回收装置(其中MVR蒸发浓缩系统依托现有),含DMAC的水溶液引入至DMAC回收系统并进行DMAC回收提纯。在减压蒸馏回收DMAC的过程中,高温下DMAC冷凝回收工序产生含DMAC、二甲胺及醋酸的不凝气体。 DMAC回收系统产生的不凝气体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接入“沸石转轮+RTO废气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7m)排出。DMAC回收系统的不凝气体抽取利用RTO废气燃烧装置的引风机(风量3万m3/h)。 (4)其他废气 ①储罐区呼吸气 项目储罐区储存的DMAC罐容最大达到70%,同时储罐上层利用制氮机产生的氮气进行充氮保护,每次添加DMAC是通过罐底加压输入储罐内,有效较低DMAC挥发气体呼吸排放。 储罐呼吸气通过管道与罐区连接收集DMAC呼吸气由引至“沸石转轮+RTO废气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罐区呼吸气抽取利用RTO废气燃烧装置的引风机(风量3万m3/h)。 ②危废暂存库无组织排放废气 危废暂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内径0.5m)排放。 ③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工艺废气以及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生产工艺产生废气污染物浓度较小,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难于集中收集处理,故无组织排放。 | 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RTO焚烧装置处理后的废气(DA00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 mg/m3,最大排放速率0.077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70 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5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 mg/m3,最大排放速率0.0660kg/h;二氧化硫、N,N-二甲基乙酰胺最大排放浓度均低于检出限(0.2 mg/m3)。 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DA004)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0 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383kg/h。本次验收监测期间,4个监测点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61 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9 mg/m3,满足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93-2015)中限值。N,N-二甲基乙酰胺最大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限制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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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设施 |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运营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如聚氨酯灌封机、热风干燥机、纺丝机等,其声压级在80~95 dB(A)之间。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的影响,项目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厂界噪声和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达到相应标准。 (1)生产设备噪声治理措施 对于聚氨酯灌封机、热风干燥机、纺丝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级80~95 dB(A),其噪声为机械性噪声,首先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固定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减振垫或减振器,同时对相配套的电机采用隔声和减振措施,且经厂房隔声。经治理后,可整体降低噪声10 dB(A)~15 dB(A)。 (2)厂区内绿化 在厂区内加强绿化,采取乔木、灌木、草相结合的方式绿化厂区,强化厂区吸音消音环境,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内、外环境的影响。 (3)加强厂区及原料运输管理 ①生产时要注意隔音,尽可能关闭门窗,加强隔音效果; ②对强噪声设备岗位操作工人要戴防噪声耳罩和防噪声耳塞加以防护; ③对高噪设备岗位,采取工人轮换作业,缩短工人进入高噪声环境的工作时间; ④对原料运输车辆加强管理,降低车速,尽量避免夜间特别是深夜运输原料,减轻车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2~58 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7~49 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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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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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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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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