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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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水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合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标准。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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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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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企业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西南、东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范围为60~6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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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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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严格分类收集,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妥善收集至密闭容器中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明确危险废物去向,同相关接受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杜绝随意交易和私自随意处置。并对此类物质做好台帐制度,对其存放、外运、委托处理等均做好详细记录,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如不能及时外运,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一般固废:已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严格分类收集,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并定期转移委托浙江青鑫数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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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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