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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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的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收集至三级化粪池,接入金宇路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检测废水、洗衣废水和保洁清洗废水统一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尾水达标接入金宇路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尾水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的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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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臭剂和新风系统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垃圾点臭气和消毒水异味采取喷洒除臭剂和新风系统加强通风等措施;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臭气引至室外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和污水处理站周边甲烷浓度最高点均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医院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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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墙体和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各接口处采用软联接、加装设备减振基础、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单独污水处理房等措施,经过减振消声、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可有效减低噪声产生及传播,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 验收期间项目北侧场界N1、N4昼夜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其余东侧N2、西侧N3昼夜噪声可满足2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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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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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不得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需分别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严禁流入废物回收利用行列,也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暂存间应有防雨淋防渗漏、防扬散和防流失的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要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每年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年度危废处置计划。 | 已落实。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等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光大环保能源(屯昌)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危废的贮存和处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后续企业应每年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年度危废处置计划。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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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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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事故应急池,可作为事故工况下收集医疗废水的应急使用。 | 项目污水处理站前端已设置调节池,容量较大,可用于事故废水暂存。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