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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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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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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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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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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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非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并对其进行达标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限值要求后,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固相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环保站处理;油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固相(岩屑)委托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拜城环保分公司油基岩屑处理站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拜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 开挖应急池、放喷池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暂存,干化后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垫油田内部井场;磺化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固相拉运至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油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出的固相(岩屑)委托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钻井期间产生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废烧碱包装袋、废润滑油在井队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钻井期间生活垃圾拉运至库车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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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合理安排施工迹地恢复工作,禁止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遗留不利影响 | 本工程在施工前期已经划定施工范围,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施工作业面未超过施工范围,施工车辆及施工器械均在已划定区域内行驶及存放,未扩大施工范围;施工道路尽可能选择油区内已有道路,新建道路避开植被密集区行驶;施工过程开挖的土方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措施,用于井场平整;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对施工队进行了施工前环保培训,保护野生动物,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减少了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及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相关要求,制定了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进行了落实,克探101井经试油后,具备开采价值,因此钻探期间的水泥基础保留作为后续开采使用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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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钻井井喷过程及H2S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同时采用随时调整泥浆密度,采用清水循环压井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井喷事故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气 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放喷管线转弯处、出口处用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放喷管线出口处使用双基墩固定;2023年4月18日,施工单位编制《克探101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拜城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926-2023-017-L)。 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练 | 已落实 |